来源 律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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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债务人没钱担保人怎么办

2025-09-28 05: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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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双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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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瀛黔(贵安新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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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时债务人没钱,担保人可能需要承担担保责任。若为一般保证,需先对债务人财产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才承担;若为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可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承担后,担保人可向债务人追偿。

在债务关系中,担保是保障债权实现的重要方式,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不同保证方式下担保人的责任承担情况有所不同。

对于一般保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当强制执行债务人时发现其没钱,必须先穷尽对债务人的执行手段,比如对债务人的房产、车辆、存款等进行全面查控和执行后,确实无法清偿债务,此时一般保证的担保人才需要承担保证责任。

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所以在强制执行债务人没钱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连带责任保证人承担责任,无需先对债务人财产进行强制执行。

无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不过,在实际追偿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债务人依然无力偿还的情况,担保人需要做好风险评估和应对措施。

强制执行债务人没钱担保人怎么办(0)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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