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尾事故当事人应按以下步骤处理,即停车保护现场、查看人员伤亡情况、报警与通知保险公司、拍照留证、协商或等待交警处理、后续跟进理赔。
当发生追尾事故后,当事人需要冷静应对,按照合理的流程进行处理。
第一步:停车保护现场。一旦发生追尾,应立即选择安全地点停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也就是常说的双闪灯,并在车辆后方适当距离(一般道路50-100米,高速公路150米以外)放置三角警示标志,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
第二步:查看人员伤亡情况。迅速查看车内及被追尾车辆内人员的状况,如果有人员受伤,应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电话,对伤者进行必要的急救措施,等待专业医护人员的到来。
第三步:报警与通知保险公司。拨打122报警电话,向交警准确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车辆情况等信息。同时,联系自己的保险公司,向其说明事故情况,以便后续的理赔流程能够顺利进行。
第四步:拍照留证。使用手机等设备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照片要清晰记录事故现场的全貌,包括车辆的位置、碰撞部位、刹车痕迹、道路状况等。多拍几张不同角度的照片,为后续的责任认定和理赔提供有力的证据。
第五步:协商或等待交警处理。如果事故双方对责任认定没有争议,且事故损失较小,可以协商解决赔偿事宜,并签订书面协议。若双方对责任认定存在分歧,应等待交警前来处理。交警会根据现场勘查和相关证据,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并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第六步:后续跟进理赔。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准备好理赔所需的材料,如驾驶证、行驶证、事故责任认定书、维修发票等,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在理赔过程中,保持与保险公司的沟通,及时了解理赔进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