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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什么情况过户不花钱

2025-12-13 22: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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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天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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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永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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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过户在法定继承、夫妻间权属变更、离婚析产、无偿赠与特定公益组织等情形下,可免征主要税费(契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仅需承担少量登记费或工本费,实现“基本不花钱”的过户。

房产过户涉及的税费主要包括契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等,“不花钱”通常指上述核心税费的减免,仅需支付不动产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套)等小额费用。以下是具体情形及法律依据:

一、法定继承:全免核心税费,仅需登记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六条,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明确,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方面,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免征增值税。因此,法定继承房产时,无需缴纳契税、个税、增值税,只需缴纳不动产登记费(住宅80元/套)及测绘费等少量费用,整体成本极低。

二、夫妻间权属变更:婚姻存续期内全免税费

《契税法》第六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如加名、减名、更名、换名等),免征契税。个人所得税方面,夫妻间房屋过户不属于“财产转让所得”,不征收个税。增值税同样免征,因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属于“家庭财产分割”范畴。例如,婚后将一方婚前房产过户至另一方名下,或夫妻共同房产变更为一方单独所有,均无需缴纳任何税费,仅需80元登记费即可完成过户。

三、离婚析产:财产分割导致的过户免税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1999〕391号),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属于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非现行契税政策规定的征税房屋产权转移行为,不征收契税。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方面,离婚析产同样适用“家庭财产分割”免税政策,无需缴纳。需注意,办理时需提供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明确房产归属,即可免缴所有核心税费,仅需登记费。

四、无偿赠与特定公益组织:全免税费

《契税法》第六条规定,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免征契税。同时,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无偿赠与给上述公益组织的不动产,免征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方面,赠与给公益组织也不视为“偶然所得”,不征收个税。例如,将房屋赠与公办学校用于教学,可免缴所有税费,仅需办理登记手续。

注意事项:区分“免税”与“零税费”

上述情形中“不花钱”主要指免缴契税、个税、增值税等大额税费,并非完全无成本。不动产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套)、测绘费(若需重新测绘,约1.36元/平方米)等小额费用仍需承担,但总成本通常低于百元,远低于普通交易的税费成本。此外,直系亲属间非婚姻存续期的赠与(如父母赠与成年子女),虽免个税和增值税,但需缴纳契税(税率3%-5%,具体依地方规定),不属于“不花钱”范畴,需特别注意区分。

房子什么情况过户不花钱(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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