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玩手机撞人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行为。
在刑法理论中,犯罪过失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两种类型。两者的关键区别在于行为人是否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而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开车玩手机撞人这种情况,通常开车的人是已经预见到开车时玩手机可能会导致注意力分散,进而有撞人的风险。交通法规明确禁止开车时使用手机,正常的驾驶员都应该知晓这一规定以及其背后的安全隐患,所以他们对开车玩手机可能引发的危险是有认知的。行为人却轻信凭借自己的驾驶经验、技能或者其他因素,能够避免撞人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比如认为自己车技好、路况简单不会出事等。但实际上,最终还是因为玩手机分散了注意力而撞人,这符合过于自信过失的特征。
从法律后果来看,开车玩手机撞人如果造成他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