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案件属于公诉案件,原则上不能通过调解撤销刑事处罚,但在案件侦查、审查起诉或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被害人可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可能影响量刑。若未达成和解,被害人可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主张赔偿。
诈骗案件的核心是犯罪嫌疑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属于国家追诉的公诉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此类案件不适用调解结案,即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不得因当事人“私了”而撤销案件或免予起诉。但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民事赔偿部分可通过以下流程处理:
一、刑事和解流程(适用于轻微刑事案件)
1. 和解前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谅解,且被害人自愿和解。根据《刑法》及司法解释,诈骗案件若涉案金额较小、情节轻微(如诈骗金额刚达立案标准且已全额退赔),可能适用和解程序。
2. 启动方式: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或其家属可主动与被害人协商;
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在案件办理中,可告知双方当事人有和解权利,并主持调解。
3. 协商与协议签订:双方就赔偿金额、支付方式、履行期限等达成一致后,需签订书面《和解协议书》,明确赔偿内容及被害人谅解意愿。协议需经办案机关审查确认合法性,避免出现强迫、欺诈等情形。
4. 法律效果:达成和解协议且犯罪嫌疑人履行赔偿义务后,被害人出具《谅解书》。办案机关可据此对犯罪嫌疑人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免予刑事处罚。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规定,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的,可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流程(适用于未和解或和解失败案件)
1. 起诉条件:被害人因诈骗行为遭受物质损失(如直接经济损失),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精神损害赔偿不属于附带民事诉讼受理范围。
2. 提起时间:需在刑事案件立案后至一审判决宣告前提出。若刑事案件已审结,被害人可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3. 诉讼流程:
被害人需向办案机关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列明被告人信息、赔偿请求及事实理由;
法院将合并审理刑事案件与附带民事案件,若被告人积极赔偿,可作为量刑情节考量;若被告人无赔偿能力,法院将依法判决其承担赔偿责任,但执行效果需依赖被告人财产状况。
三、关键注意事项
1. 和解协议的效力:和解协议需以书面形式签订,且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如约定“被害人不得再追究刑事责任”则属无效)。若犯罪嫌疑人未履行协议,被害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且不影响刑事诉讼程序继续进行。
2. 赔偿范围:无论是和解还是附带民事诉讼,仅支持直接物质损失(如被骗钱款、为追回损失支出的合理费用),间接损失(如预期收益)一般不予支持。
3. 量刑影响:赔偿与谅解是法定从宽情节,但需结合诈骗金额、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等综合判断。例如,诈骗金额特别巨大且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即使达成和解,也难以免予刑事处罚。
综上,诈骗案件的“调解”仅针对民事赔偿部分,刑事处罚仍需依法进行。被害人应优先通过刑事和解争取经济赔偿,同时可咨询专业律师明确赔偿范围及法律救济途径,以最大限度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