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借条借款人不还钱,可通过收集其他证据证明借贷关系,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先与借款人协商还款,协商不成的,可凭借这些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民间借贷中,借条是证明借贷关系的关键证据,但没有借条并不意味着不能追回借款。要积极收集其他能证明借款事实的证据。转账记录是很重要的一项,它能清晰显示资金的流向。如果是通过银行转账,可到银行打印交易明细;若是使用电子支付平台转账,如微信、支付宝等,可在相应平台上查询并导出转账记录。
聊天记录也具有重要作用。在与借款人的交流中,若有提及借款金额、借款时间、还款承诺等内容,这些聊天记录可以作为有力证据。要注意保存完整的聊天记录,不要随意删减或修改。通话录音也能起到类似的证明效果。在通话时,要明确提及借款的相关信息,并且确保录音的合法性,不能采用非法手段获取录音。
证人证言同样是有效的证据形式。如果借款时有其他人在场,他们可以作为证人提供证言。证人需要能够清晰描述借款的过程和相关情况。收集到足够的证据后,可以先尝试与借款人进行协商。以平和的方式提醒对方还款,并说明借款的事实和自己的需求。在协商过程中,要注意保留相关的沟通记录,以防后续需要。
若协商无果,就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要按照法院的要求提交证据和相关材料,积极配合法院的审理工作。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对案件进行公正的判决。如果法院判决借款人还款,而借款人仍拒不执行,还可以通过申请强制执行等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