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故意讹人住院及过度检查时,需通过固定证据、明确拒绝不合理费用、借助第三方介入、提起法律诉讼等步骤依法应对,核心在于以证据为基础,通过法律途径界定合理赔偿范围,遏制恶意索赔行为。
固定完整证据链是应对核心。首先需全面收集与事件相关的客观证据,包括事发时的监控录像、现场证人联系方式及证言、与对方的沟通记录(如录音、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等),重点记录对方关于“住院检查”的动机表述(如“不赔钱就一直住院”等)。同时,务必获取对方的全部住院病历、检查报告、费用清单,通过比对检查项目与声称伤情的关联性,识别过度检查或无关检查(例如声称“轻微擦伤”却进行全身CT、肿瘤标志物检测等)。所有证据需保留原始载体,电子证据需备份并注明来源,避免因证据缺失或篡改影响后续认定。
明确拒绝非必要医疗费用的赔偿请求。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人身损害赔偿范围限于“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与伤情无直接关联的检查、超出常规治疗范围的费用不属于法定赔偿范畴。实践中,可通过专业医疗机构或司法鉴定机构对“合理医疗行为”进行评估,出具《医疗合理性审查意见》,作为拒绝不合理费用的依据。需注意,切勿擅自垫付费用或签署赔偿协议,避免因“自愿支付”被认定为对费用合理性的认可。
借助第三方机构介入固定事件性质。若双方无法协商,应第一时间报警并要求警方出具《接警回执》或《出警记录》,明确记录事件起因、对方诉求及是否存在威胁、胁迫等行为。警方介入不仅能固定事件经过,还可对涉嫌敲诈勒索的行为进行调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威胁手段索取财物,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及罚款;若金额较大(一般地区5000元以上),可能构成《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敲诈勒索罪,需承担刑事责任。此外,可申请居委会、村委会或司法所进行调解,第三方调解笔录可作为后续诉讼的证据。
通过法律诉讼厘清责任边界。若对方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应积极应诉并提交证据证明其存在过度检查、恶意索赔行为。法庭审理中,需重点围绕“检查项目与伤情的必要性”“费用与市场常规价格的合理性”进行质证,申请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医疗费用的合理性进行评估。法院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仅支持“必要的、合理的”医疗费用,对无关检查费用予以驳回。若对方的讹诈行为导致名誉受损、误工等损失,可依法提起反诉,要求其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关键操作提示:全程需保持理性沟通,避免言语冲突被对方录音作为“威胁证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由律师指导证据收集、法律文书起草及诉讼策略制定;所有医疗票据、沟通记录、第三方调解/出警记录需统一整理归档,形成“事件起因-对方诉求-证据反驳-法律依据”的完整逻辑链,确保在协商、调解或诉讼中掌握主动权。通过以上步骤,既能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也能对恶意讹诈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