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公积金转到本地公积金,一般需先在本地公积金中心开设账户并缴存公积金,然后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申请办理转移手续,经相关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即可完成转移。
首先要了解相关的政策和条件。不同地区的公积金政策存在差异,在办理异地公积金转移之前,需要明确本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于异地公积金转入的具体要求和规定,例如是否有缴存时间要求、是否需要提供特定的证明材料等。
在本地设立公积金账户是重要的一步。需要在本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开设新的公积金账户,并开始正常缴存公积金。这通常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按照本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要求进行开户登记。
接着可以选择合适的办理方式。办理异地公积金转移有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线上办理较为便捷,现在许多城市都支持通过公积金官方网站、手机APP等渠道办理转移业务。以手机APP为例,下载并登录本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APP,在业务办理板块中找到“异地转移接续”选项,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如原公积金账户所在地、原公积金账号、个人身份信息等,并上传必要的证明材料,提交转移申请。
如果选择线下办理,需要前往本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领取《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如实填写后,连同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等材料一并提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信息无误后,会将转移申请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传递至原公积金缴存地管理中心。
原公积金缴存地管理中心在收到转移申请后,会对申请人的账户信息、缴存情况等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及利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划转至本地公积金账户,并将转移接续信息通过平台反馈至本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本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到资金和信息后,会将资金计入申请人的本地公积金账户,并通知申请人转移业务已办理完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