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侦查期主要围绕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调查,包括查明犯罪嫌疑人是否实施了犯罪行为、犯罪的具体情节、犯罪证据的收集与核实、是否存在其他共犯等内容。
在取保候审侦查期,侦查机关的调查工作具有多方面的重点。对犯罪行为本身的调查。这包括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确实实施了被指控的犯罪行为。例如在盗窃案件中,侦查机关会调查犯罪嫌疑人是否在特定时间出现在盗窃现场,是否有进入现场的证据,如监控录像、指纹等。同时,还会查明犯罪的具体情节,像盗窃的财物数量、价值,作案的手段和方式等。这些细节对于准确认定犯罪性质和量刑有着重要意义。
证据的收集与核实也是关键环节。侦查机关会收集各种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的证据。这既包括物证,如作案工具、被盗物品等,也包括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等言词证据。对于收集到的证据,侦查机关会进行严格的核实,确保其真实性和合法性。比如,对于证人证言,会通过询问不同证人、对比证言内容等方式来判断其可信度。
侦查机关还会调查是否存在其他共犯。在很多犯罪案件中,犯罪行为往往不是由一个人单独完成的。因此,侦查机关会排查是否有其他人参与了犯罪,以及这些共犯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例如在团伙诈骗案件中,会查明各个成员的分工,是负责实施诈骗行为,还是负责提供技术支持、资金流转等。
侦查机关还会调查犯罪嫌疑人的个人情况,如是否有犯罪前科、是否存在自首、立功等情节。这些情况对于后续的量刑和处理也会产生重要影响。取保候审侦查期的调查工作是全面而细致的,旨在准确查明案件事实,为后续的诉讼程序提供坚实的基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