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罪和诈骗罪的区别主要体现在行为方式、被害人交付财物的心理状态、侵犯的客体等方面。
行为方式不同。敲诈勒索罪是通过对被害人实施威胁、要挟等手段,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从而交付财物。威胁、要挟的内容包括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的生命、身体、自由、名誉等进行加害的表示。例如,以揭发被害人的隐私相威胁,迫使被害人交出钱财。而诈骗罪则是行为人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并基于这种错误认识“自愿”地处分财产。比如,编造自己有特殊渠道能低价买到紧俏商品,让被害人信以为真并付款。
被害人交付财物的心理状态不同。在敲诈勒索罪中,被害人是基于恐惧心理而交付财物,是在被迫的情况下交出财产,并非出于真正的自愿。例如,犯罪分子威胁被害人若不交出钱财就伤害其家人,被害人因害怕家人受到伤害而无奈交钱。在诈骗罪中,被害人是因为陷入了错误认识,认为自己的行为是合理的交易或者帮助等,从而“自愿”地将财物交给行为人。
侵犯的客体不同。敲诈勒索罪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其对被害人的心理和人身安全会造成较大的威胁。而诈骗罪主要侵犯的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侧重于对财产权益的侵害。
法律量刑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