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有害食品罪的判刑根据犯罪情节而定,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规定处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对销售有害食品罪作出了明确规定。该罪是指在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
一般情形的量刑:如果犯罪行为属于一般情况,尚未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等其他严重情节,通常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是考虑到该行为本身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即使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也需要给予刑事处罚以起到威慑作用。
造成严重危害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量刑:当销售有害食品的行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时,处罚会加重。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比如导致多人出现食物中毒、引发较为严重的疾病等;“其他严重情节”可能包括销售数量巨大、销售对象为特定弱势群体(如儿童、孕妇等)等情况。
特别严重情节的量刑:要是销售有害食品的行为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规定处罚。也就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体现了法律对这类严重危害公众生命健康安全犯罪行为的严厉打击态度。
在司法实践中,具体的量刑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故意程度、销售的数量、造成的危害后果、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以确保刑罚的公正与合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