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共有房产执行时,法院会先确定共有人的份额,若共有人能协议分割且经债权人认可,按协议执行;无法协议分割的,共有人可提起析产诉讼或由债权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确定份额后执行,还可整体拍卖房产,执行被执行人的份额价款。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共同共有房产的执行有着一套明确的流程和规则。共同共有房产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对全部共有房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当涉及到执行这类房产时,法院会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如果共有人之间能够自行达成房产分割的协议,并且该协议得到了债权人的认可,那么法院会按照这个协议来执行。例如,夫妻双方共同共有一套房产,在面临债务执行时,他们协商将房产进行分割,一方获得大部分份额并承担相应债务,且债权人也同意这种安排,法院就会依据此协议处理。
很多时候共有人之间无法达成协议。这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共有人可以主动向法院提起析产诉讼,通过法律程序来确定各自在房产中的份额。如果共有人不主动提起析产诉讼,债权人也可以代位提起析产诉讼。比如,多个继承人共同共有一套房产,其中一个继承人有债务需要执行,其他继承人不愿意分割房产,此时债权人就可以向法院提起代位析产诉讼。
在确定了被执行人在共同共有房产中的份额后,法院就可以对该份额进行执行。常见的执行方式是对房产进行整体拍卖。拍卖所得的价款,会按照确定的份额进行分配,法院执行属于被执行人的那部分价款来偿还债务。这样既能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其他共有人的利益。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还需要考虑到其他共有人的居住权等合法权益。如果其他共有人确实没有其他住处,法院可能会在执行时给予一定的宽限期或者采取其他合理的措施,以确保执行的公平、公正和合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