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租房过程中,订金和定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其法律后果也有所不同。
订金:从法律性质上来说,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当承租人交付订金后,如果因为各种原因不想租该房屋了,或者房东因某些情况不能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订金一般是可以退还的。例如,小李打算租小王的房子,支付了 1000 元订金,之后小李找到了更合适的房子,不想租小王的房子了,那么小李有权要求小王退还这 1000 元订金。因为订金只是一种临时的资金支付,不具有惩罚性,所以通常情况下,无论哪一方原因导致租赁关系不能成立,订金都会全额退还。
定金: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根据《民法典》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也就是说,如果承租人交付了定金后又反悔不想租了,那么定金将不予退还;但如果是房东收受定金后违约,比如将房屋租给了其他人,那么房东需要双倍返还定金给承租人。比如小张交了 2000 元定金租赵先生的房子,之后小张无故不租了,赵先生就有权不退还这 2000 元定金;若赵先生将房子租给了别人,就需要返还给小张 4000 元。
综上所述,租房时订金通常能退还,而定金只有在收受方违约的情况下才可以退还。所以在租房支付款项时,一定要明确是订金还是定金,避免自身权益受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