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0

法院强制执行费用是怎么收取的

2025-09-30 14:35:32
0 浏览
推荐律师
马晓虹
执业认证
实名认证
福建开度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的收取分为多种情况,具体依据执行金额或价额来确定。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根据不同金额区间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相关规定,强制执行费用的收取有明确标准。如果执行案件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每件需交纳50元至500元。例如一些要求履行特定行为的执行案件,如要求被告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这类案件没有具体的金额可执行,就按照此标准收费。

对于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案件,收费标准如下: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比如执行标的为8000元的案件,就只需交纳50元执行费。

执行金额或者价额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例如执行金额为20万元,其中1万元需交50元,超过1万元的19万元部分按照1.5%交纳,即190000×1.5% = 2850元,总共需交纳2850 + 50 = 2900元。

执行金额或者价额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若执行金额为300万元,1万元交50元,1万至50万部分交(500000-10000)×1.5% = 7350元,50万至300万部分交(3000000-500000)×1% = 25000元,总计25000 + 7350 + 50 = 32400元。

执行金额或者价额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强制执行费用一般由被执行人承担,申请人在申请执行时无需预先交纳。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会按照规定从执行款中扣除相应的执行费用。这样的收费标准旨在合理规范执行案件的费用收取,保障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

法院强制执行费用是怎么收取的(0)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公示催告;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六)申请破产;

(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文章版权律法果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遇到法律疑问?
专业律师作答,预计3分钟获得回答
立即咨询
24小时免费咨询
问题答疑
最近已为272人解答法律疑问
手机提问 扫码提问更快捷 手机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