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打架不愿意和解的处罚需要根据打架的情节、造成的后果等因素确定,一般会涉及治安处罚,若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从治安管理处罚角度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如果打架情节较轻,比如只是轻微的肢体冲突,未造成明显的身体损伤,公安机关可以对双方进行调解处理。但当双方不愿意和解时,对于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存在一些法定情形,如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若打架造成的后果较为严重,达到刑事犯罪的标准,就会涉及刑事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犯故意伤害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如果打架行为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还可能涉嫌聚众斗殴罪等其他罪名。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存在多次聚众斗殴等法定情形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双方打架不愿意和解时,具体的处罚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不同的情形对应不同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