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被扣留期间驾驶汽车会被扣6分。遇到这种情况,驾驶人应积极配合交警的处理,按规定接受相应处罚。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暂扣或者公告停止使用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一次记6分。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证被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当面临驾驶证被扣留期间驾驶汽车被扣6分的情况时,首先要保持冷静,不要逃避处理。在接到交警的通知后,需携带相关证件,如身份证、行驶证等,前往指定的交通管理部门处理违章。
到达处理地点后,要如实向交警说明情况。工作人员会根据具体情况,出具处罚决定书,告知具体的罚款金额和处理方式。驾驶人需要按照处罚决定书上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罚款。罚款的缴纳方式有多种,可通过线上平台,如交管12123APP、银行网上支付等,也可以前往指定银行柜台进行缴纳。
如果对处罚结果存在异议,驾驶人有权提出申诉。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为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驾驶人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在驾驶证被扣留期间,切勿心存侥幸驾驶机动车。同时,要关注驾驶证的状态,及时处理相关的违章和业务,确保驾驶证能够正常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