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后,若双方对孩子监护权没有争议,在办理离婚手续时明确孩子抚养权归属即可,无需额外办理监护人手续,父母双方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若存在争议或需要变更监护人,则需通过法定程序,如协商一致签订变更协议或向法院提起诉讼来处理。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父母离婚并不影响其对子女的监护权,夫妻离婚后,双方仍然是孩子的监护人。在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时,会在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的判决、调解书中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即孩子跟随哪一方生活,但这并不意味着另一方监护权的丧失。
如果父母双方就孩子监护权问题达成一致,且不存在争议,那么在协议离婚时,只需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孩子抚养权归哪一方,并由该方直接抚养孩子。在诉讼离婚中,法院会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对孩子抚养权作出判决。此时,无需专门去办理监护人变更手续。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能需要变更监护人。比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监护职责、虐待子女或者有其他严重危害子女身心健康的行为等。若父母双方能就变更监护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变更监护人的协议,并到相关部门进行备案。
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则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来变更监护人。需要变更监护人的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原监护人存在不适合继续担任监护人的情形,如严重侵害被监护人权益、无能力履行监护职责等。法院在审理后,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变更监护人的判决。
父母离婚后孩子监护人相关手续的办理,要根据具体情况,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以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和健康成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七条
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