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起刑事案件是否判刑以及能否适用缓刑需要依据具体案情判断。若两起案件经审理认定构成犯罪,通常会被判刑;而能否适用缓刑要看是否符合缓刑的法定条件。
对于是否会判刑的问题。当涉及两起刑事案件时,司法机关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相关证据来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两起案件中的行为均符合相应犯罪的构成要件,例如在盗窃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且达到了盗窃罪的立案标准,那么就会被认定构成犯罪。一旦构成犯罪,根据法律规定,就会被判处相应的刑罚,可能是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等。但如果证据不足,无法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犯罪行为,或者行为本身不构成犯罪,那么就不会被判刑。
关于能否适用缓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如果两起刑事案件最终合并量刑后,被告人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符合上述条件,那么就有可能适用缓刑。
如果两起刑事案件性质恶劣、犯罪情节严重,例如涉及暴力犯罪、多次犯罪等,或者被告人不具有悔罪表现、存在再犯罪的危险等,即使最终量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也可能不会适用缓刑。如果被告人被判处的刑罚超过三年有期徒刑,一般情况下就不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两起刑事案件是否判刑以及能否适用缓刑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