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质押后一般不能随意出售给别人,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
股权质押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从法律规定可以看出,之所以原则上限制股权质押后转让,是为了保护质权人的利益。股权质押的目的是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质权人对质押的股权享有一定的权益保障。如果允许出质人随意转让质押股权,可能会损害质权人的利益,导致其债权实现面临风险。
当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转让时,这种情况下转让是被允许的。这是因为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了一致意见,质权人可能基于对自身权益有了新的保障措施等原因同意转让。而出质人转让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提前清偿债务可以使质权消灭;提存则是将价款交由法定的提存机关保存,在债务到期时用于清偿债务,以此来保障质权人的合法权益。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公司股权已经质押,想要出售给别人,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先与质权人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获得其同意,并按照约定处理转让所得价款。否则,擅自转让质押股权可能会面临法律纠纷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