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可以申请多次。一般情况下初次鉴定后,如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在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再次鉴定的情况:如果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是有权利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再次鉴定的。具体而言,需要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这一规定给予了当事人对初次鉴定结果有异议时进一步维权的途径,保障了鉴定结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复查鉴定的情况:劳动能力鉴定并不是一劳永逸的。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因为工伤职工的伤情可能会随着时间推移而发生改变,比如有些工伤引发的后遗症可能在一段时间后才会更明显地表现出来,或者经过后续治疗伤情有了显著的好转等。通过复查鉴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重新确定职工的劳动能力状况,从而更好地保障工伤职工的权益以及合理分配工伤保险资源。所以,工伤鉴定在符合相应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多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