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男方不抚养孩子,可先尝试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要求男方履行抚养义务。若法院判决后男方仍不执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当遇到男方不抚养孩子的情况,首先可以考虑协商途径。毕竟双方曾经有过共同的生活和对孩子的责任,友好协商是较为平和的解决方式。双方可以坐下来,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生活条件等因素,就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以及探视权等问题进行沟通和讨论,达成一致后签订相关的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可以采取法律途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据来证明男方没有履行抚养义务。这些证据可以包括孩子的生活费用支出记录、男方拒绝支付抚养费或照顾孩子的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双方的实际情况,如双方的经济收入、孩子的生活需求等,做出公正的判决。
法院通常会判决男方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一般根据男方的收入情况、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来确定。一般来说,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若男方在法院判决后仍然拒不执行,不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采取多种强制执行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男方的银行存款,扣留、提取其收入,查封、拍卖其财产等,以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五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