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抚养起诉书应包含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结尾等部分。
撰写变更抚养起诉书是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的重要步骤,一份完整规范的起诉书通常如下:
一、标题:一般为“民事起诉状”,写在纸张首行居中位置。
二、原被告信息:要分别写明原被告的基本情况。原告和被告是自然人的,需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如果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写明其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同时,若涉及孩子,要写明孩子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三、诉讼请求:明确表达原告的诉求,即请求法院判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由原告抚养孩子,并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被告支付抚养费的具体金额、支付方式及期限等。如“1. 请求依法判令原、被告婚生子/女[孩子姓名]由原告抚养;
2. 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X]元,直至孩子年满 18 周岁止。”
四、事实与理由:这是起诉书的核心部分。要详细阐述变更抚养权的事实依据和法律理由。事实方面,可说明原抚养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如原抚养方患有严重疾病、有虐待孩子的行为、经济状况恶化无法保障孩子生活等;也可以说明原告自身具备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条件,如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能给予孩子更多的陪伴和教育等。法律理由部分,可引用《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中关于抚养权变更的条款,说明自己的诉求符合法律规定。
五、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如有相关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应在此列出证据名称、来源,若有证人,要写明证人姓名和住所。例如,医院的诊断证明、证人的书面证言等。
六、结尾:写明此致的法院名称,由起诉人签名并注明起诉日期。格式一般为“此致 [具体法院名称],起诉人:[原告姓名],[起诉日期]”。
撰写变更抚养起诉书时,要确保内容真实、准确、清晰,逻辑严谨,以提高诉讼的成功率。如果自己不确定如何撰写,也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