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后案件移交检察院起诉的时间法律没有明确统一规定,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来说,侦查羁押期限通常不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在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后,案件仍会继续侦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如果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对于一些特殊情况,侦查羁押期限还可以进一步延长。比如,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以及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前面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也就是说,在侦查阶段,从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开始,侦查羁押期限最长可能达到七个月。在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会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公安机关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侦查工作,就会较快将案件移交检察院;反之,如果案件复杂,侦查时间就会较长,移交检察院的时间也会相应推迟。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