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私人干活不给钱且没有证据时,可通过收集新证据、借助第三方调解、申请支付令和提起诉讼等方式解决。
当遇到给私人干活却拿不到钱,同时又缺乏证据的情况,可尝试以下办法。
收集新证据:首先要积极主动地去收集能够证明劳务关系以及对方未支付报酬的证据。比如与雇主进行沟通,通过电话录音、微信聊天记录等方式,在交流中明确提及工作内容、工作时长和应支付的报酬金额等关键信息。还可以寻找工作时的相关记录,像工作照片、视频、出勤记录等。一同工作的同事也可以作为证人,他们的证言能够从侧面证明劳务关系的存在。
借助第三方调解: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调解机构或者人民调解委员会寻求帮助。这些机构具有专业的调解人员,他们会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调解人员会促使雇主认识到支付报酬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也会听取劳动者的诉求,尽力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申请支付令:在收集到一定证据后,如果符合条件,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会根据提供的证据和事实情况进行审查,若认为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就会向雇主发出支付令。雇主在规定的期限内既不提出书面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劳动者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提起诉讼:若调解和申请支付令都无法解决问题,那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虽然证据不足可能会增加诉讼的难度,但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进行判断。在诉讼过程中,要充分利用收集到的证据,清晰地陈述事实和诉求。法院会根据双方的陈述和证据进行审理,并依法作出判决。如果劳动者胜诉,而雇主仍不履行判决,劳动者可以通过法院强制执行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