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交房需要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以及《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等证书给业主。
在交房环节,这些证书对业主而言至关重要,它们是房屋质量和交付合规性的重要保障。
《住宅质量保证书》:这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其中会明确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例如,屋面防水的保修期限可能规定为若干年,在这个期限内如果出现漏水等问题,开发商需要负责维修。这让业主在入住后遇到房屋质量问题时,有依据向开发商主张维修等权利。
《住宅使用说明书》:此说明书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比如,会告知业主房屋内的电路分布情况、燃气管道的走向等,方便业主正确使用房屋,避免因不当使用而造成安全隐患或损坏房屋设施。
《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它是房屋通过相关部门质量验收的凭证。这意味着该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从建筑材料的使用到施工工艺等各个方面,都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只有取得该认定书,才能说明房屋的主体结构等质量是合格的。
《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该证书表明整个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不仅包括房屋本身,还涵盖了小区的配套设施、公共设施等,都已经按照规划要求建设完成,并通过了综合验收。例如,小区的道路、绿化、水电供应等都达到了交付使用的标准。
《竣工验收备案表》:这是目前收房环节中最应该注意的文件。它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情况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文件。该表详细记录了各个分项工程的验收情况,是房屋交付的重要依据。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此表,业主有权拒绝收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