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倍补偿金即经济赔偿金,通常是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需支付给劳动者的。其计算方式是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来确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要明确双倍补偿金也就是经济赔偿金适用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这意味着只有当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时,劳动者才有权要求双倍补偿金。
经济补偿的计算基础是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水平。工作年限的计算规则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例如,劳动者在单位工作了3年,那么经济补偿就是3个月工资。如果工作时间是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比如工作了8个月,就按照1年计算经济补偿,即支付1个月工资。而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如果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举例说明,如果劳动者小张在某公司工作了4年零3个月,其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5000元。由于工作年限4年零3个月,其中4年按每年1个月工资计算为4个月工资,3个月不满6个月按半个月工资计算,所以经济补偿为4.5个月工资,即4.5×5000 = 22500元。若该公司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就需要支付双倍补偿金,即22500×2 = 450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