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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家庭生活债务怎么算

2025-11-15 04:2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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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远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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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合创(宁波石化开发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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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家庭生活债务一般指夫妻共同债务,其计算需根据债务的产生情况判断。若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通常由夫妻共同承担;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但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也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反之则为个人债务。

在法律层面,对于日常家庭生活债务的认定和计算有着明确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比如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的借款合同,这种情况下债务明确为夫妻共同债务,计算时无需区分,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全部债务。

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是指通常情况下必要的家庭日常消费,包括衣食住行、医疗保健、子女教育、日常文化消费等。例如一方为购买家庭生活用品、支付水电费、孩子学费等所产生的债务,都属于此类。这类债务一般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即使只有一方出面借款,另一方也需共同承担。在计算时,通常以实际发生的债务金额为准。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原则上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比如一方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店铺,虽然是以个人名义借款,但由于用于共同生产经营,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在计算此类债务时,要综合考虑债务的实际用途和相关证据。

而对于个人债务,比如一方因赌博、吸毒等非法活动所负的债务,另一方无需承担。在实际生活中,如果涉及到家庭生活债务的计算和处理,建议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如借款合同、消费凭证等,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七条

案件受理费包括:

(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七条

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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