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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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主动退赃失主不给谅解书怎么判

2025-11-14 23:3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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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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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木天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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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主动退赃但失主不给谅解书,法院会结合多种因素量刑,主动退赃是从轻情节,虽无谅解书,仍可能从轻处罚,但需综合全案情况判断具体刑罚。

在盗窃罪的量刑中,主动退赃是一个重要的从轻情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等情形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主动退赃体现了犯罪嫌疑人一定的悔罪态度,减少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在一定程度上修复了被犯罪行为破坏的社会关系。即使失主没有出具谅解书,法院在量刑时也会将主动退赃这一情节纳入考量范围。

失主不给谅解书可能意味着其对犯罪行为的不满和怨恨未能得到有效缓解。谅解书在司法实践中通常被视为一种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它反映了被害人对犯罪嫌疑人的宽恕和谅解程度。没有谅解书,法院在量刑时可能不会在原本的基础上进一步大幅度从轻处罚。

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全案的各种因素,包括盗窃的数额、犯罪的手段、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故意、是否有自首、立功等其他法定从轻或从重情节。例如,如果盗窃数额巨大,但犯罪嫌疑人主动退赃且有自首情节,即使没有谅解书,法院也可能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在相应的量刑幅度内从轻处罚。

盗窃罪主动退赃但失主不给谅解书,法院仍会依据法律和具体案情公正量刑,主动退赃的情节会对量刑产生积极影响,但最终的判决结果需综合多方面因素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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