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申请解散有多种情形,根据不同情形有不同的申请流程。一般包括自行解散、行政强制解散、司法解散等,需要经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成立清算组、通知债权人、办理注销登记等步骤。
公司申请解散是一个涉及多方面法律程序的过程。公司解散分为不同的情形。
自行解散:当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或者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时,公司可以自行决定解散。在这种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需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需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作出解散决议后,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行政强制解散: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应当解散。比如公司存在严重的违法经营行为,被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这种情况下,公司也需要按照规定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司法解散:当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后,同样要进行清算程序。
清算组在成立后,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