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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作废保证金怎么办理

2025-11-12 15: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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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永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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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商达(合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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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作废后若需办理保证金退还,首先应明确作废原因和相关规定,一般由投标人向招标人提出书面退款申请,按要求提供必要材料,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通常会在规定时间内将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指定账户。

在处理投标作废保证金事项时,需遵循一定的流程和规则。

第一步,明确作废原因和依据。投标作废可能存在多种原因,如投标文件未密封、未按规定格式填写、未提供有效证件等。需要仔细查看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作废的条款,确认本次投标作废是否符合规定。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招标人应在书面合同签订后 5 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这为保证金退还提供了法律依据。

第二步,提出退款申请。投标人在得知投标作废后,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的保证金退还申请。申请中需详细说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编号、投标人名称、保证金缴纳金额及缴纳时间等信息,并明确表示同意按照规定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第三步,准备相关材料。通常需要提供保证金缴纳凭证,如银行转账记录、电汇凭证等,以证明保证金的缴纳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材料,具体要求以招标人规定为准。

第四步,等待审核。招标人在收到退款申请和相关材料后,会对其进行审核。审核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信息的真实性、材料的完整性等。若审核过程中发现问题,招标人可能会要求投标人补充或修改相关材料。

第五步,保证金退还。经审核通过后,招标人会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将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指定的账户。退还方式一般为银行转账,退还时间通常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完成。

在整个办理过程中,投标人应与招标人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了解办理进度。若遇到问题或纠纷,可通过协商、调解或法律途径解决。

投标作废保证金怎么办理(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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