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人死亡且逃逸一般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这里需要区分“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和“因逃逸致人死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其前提是在交通肇事行为本身已经构成犯罪的基础上实施逃逸。例如,张三在驾驶车辆过程中,因违反交通规则将李四撞成重伤,为了逃避责任张三驾车逃离现场,这种情况就属于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量刑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比如,王五开车撞了赵六,赵六当时并未死亡,但王五害怕承担责任而逃逸,导致赵六因未能及时得到救治而死亡,王五的这种行为就属于因逃逸致人死亡,应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逃逸行为和致人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认定是关键。司法机关会综合各种证据和情况进行判断,以准确适用法律条款进行定罪量刑。同时,如果存在其他情节,如犯罪嫌疑人有自首、立功等表现,在量刑时也会予以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