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20万公款的判决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说,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20万,若符合上述情形,可能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二、不同情形分析1. 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挪用公款20万进行非法活动,达到了入罪标准,通常会以挪用公款罪论处,可能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幅度内量刑。
2. 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挪用公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较大”。挪用20万公款进行营利活动,属于数额较大的情形,一般会构成挪用公款罪,量刑也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 挪用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同样,挪用公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较大”。挪用20万公款且超过三个月未还,构成挪用公款罪,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影响量刑的其他因素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量刑时还会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如行为人是否有自首、立功、坦白等从轻处罚情节,是否积极退还挪用的公款等。如果有这些情节,可能会对量刑产生影响,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反之,如果存在拒不退还等恶劣情节,可能会加重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