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和盗窃的主要区别在于犯罪对象、行为方式和非法占有目的的产生时间。侵占的对象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是合法占有转为非法占有;盗窃的对象是他人占有的财物,通过秘密窃取的方式获取。侵占罪中非法占有目的产生于合法占有财物之后,盗窃罪中非法占有目的在实施窃取行为之前就已存在。
从犯罪对象来看,侵占罪的犯罪对象具有特定性。它包括三种类型,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例如受托保管朋友的贵重物品;二是他人的遗忘物,像在公共场所捡到他人遗忘的钱包;三是埋藏物,如在施工时发现的埋藏于地下的不明物品。而盗窃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占有的各种公私财物,范围更为广泛,包括动产和一些可移动的不动产附属物等,只要是处于他人占有状态下的财物都可能成为盗窃的对象。
在行为方式上,侵占罪表现为将合法持有的财物变为非法占有。行为人最初是基于合法的原因持有财物,如保管、借用等,之后产生非法占有的意图,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比如受托保管财物后,当财物所有人要求归还时,保管人以各种理由拒绝归还。而盗窃罪的行为方式是秘密窃取,即行为人采取自认为不被财物所有人、保管人或者经手人发觉的方法,暗中将财物取走。例如趁商店店员不注意,将商品藏在身上带出商店。
非法占有目的的产生时间也是二者的重要区别。侵占罪中,非法占有目的是在合法占有财物之后才产生的。而盗窃罪中,行为人在实施窃取行为之前就已经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是为了非法占有财物而实施秘密窃取的行为。
从法律后果方面,侵占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即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不告诉,司法机关一般不会主动追究。而盗窃罪属于公诉案件,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提起公诉,司法机关会主动介入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