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线撞车责任划分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一般按交通法规、事故成因和过错程度确定,可能一方承担全部责任、双方承担同等责任或主次责任等。
在道路上虚线通常分为白色虚线和黄色虚线。白色虚线用于分隔同向行驶的车道,车辆可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跨越变道;黄色虚线用于分隔对向行驶的交通流,在保证安全时允许车辆越线超车或转弯。当虚线处发生撞车事故时,责任划分要综合多方面因素。
如果是在同向车道的白色虚线处,一方车辆在变道过程中未按规定让行,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那么变道车辆一般要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例如,变道车辆没有提前开启转向灯、没有观察后方车辆情况就强行变道,导致与后方车辆相撞,此时变道车辆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变道的规定,应承担相应责任。
而在黄色虚线处,若车辆在越线超车或转弯时,没有注意对向车道来车情况,与对向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越线车辆通常要承担主要责任。比如,车辆在越线超车时,没有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导致与对向车辆发生刮擦或碰撞,这种情况下越线超车的车辆过错明显。
如果双方都存在一定的过错行为,比如双方车辆都有违规变道或操作不当的情况,那么可能会判定双方承担同等责任。在事故责任划分时,交警会根据现场勘查、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以及监控录像等多方面证据来综合判断。当事人若对责任划分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虚线撞车责任划分要依据具体的事故情形和相关证据来确定各方应承担的责任比例。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