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吊销驾照一般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开始执行。
要明确危险驾驶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规定的犯罪行为。当行为人因危险驾驶罪被查处后,除了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外,还会面临吊销驾驶证等行政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流程,吊销驾照这一行政处罚是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并执行的。在司法实践中,通常是在法院对危险驾驶罪作出刑事判决之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法院的判决结果以及相关的交通管理法规,作出吊销驾照的行政处罚决定。这个决定会以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形式送达给当事人。
而吊销驾照开始执行的时间,就是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算。从这一天开始,当事人就不能再合法驾驶机动车上路了。如果当事人继续驾驶,就属于无证驾驶,会面临更为严重的法律后果。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在具体的操作流程和时间节点上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差异。但总体原则是,以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下发时间作为吊销驾照执行的起始时间。同时,对于吊销驾照的期限,根据不同的情况也有所不同。比如,一般的危险驾驶罪可能是吊销驾照五年,如果是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则会吊销驾照十年,且重新取得驾照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危险驾驶罪吊销驾照的执行时间有着明确的规定和操作流程,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