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与绑架罪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犯罪手段、行为方式、威胁对象、取得财物时间和地点等方面。敲诈勒索是通过威胁或要挟方法迫使被害人交付财物;绑架罪是以绑架他人并限制其人身自由,向第三人勒索财物。
从犯罪手段来看,敲诈勒索罪主要是通过对被害人实施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从而基于这种恐惧心理而处分财产。威胁的内容可以是暴力、揭发隐私、毁坏财物等,并不直接对被害人的人身进行强制。例如,甲以揭发乙的商业机密为由,要求乙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否则就将机密公开,这就是典型的敲诈勒索行为。而绑架罪则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直接对被害人的人身进行控制。比如,丙使用暴力将丁绑架,限制其人身自由。
行为方式上也有明显差异。敲诈勒索罪的行为通常不涉及对被害人的实际控制,行为人一般是通过电话、信件、网络等方式向被害人发出威胁。而绑架罪中,行为人必须实际控制了被害人的人身自由,将被害人置于自己的实力支配之下。
威胁对象不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对象通常是被害人本人,迫使被害人自己交付财物。而绑架罪中,行为人是向与被绑架人有密切关系的第三人,如亲属、朋友等发出威胁,要求第三人交付财物以换取被绑架人的人身安全。
取得财物的时间和地点也有所不同。敲诈勒索罪中,被害人交付财物的时间和地点可以由行为人指定,也可以由被害人与行为人协商确定,而且财物的交付通常是在行为人发出威胁之后的一段时间内进行。而绑架罪中,第三人交付财物的时间和地点往往是由行为人在绑架被害人之后指定,并且要求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交付。
从犯罪客体方面分析,敲诈勒索罪主要侵犯的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而绑架罪侵犯的主要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同时也侵犯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