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继承人的遗产,首先用于支付丧葬费用、清偿债务等,剩余部分若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若不是,则归国家所有,且国家所得的这部分遗产会用于公益事业。
在处理没有继承人的遗产时,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和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明确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在实际分配前,要先进行一系列的处理。第一是支付相关费用,包括死者的丧葬费用。这是对死者最后的安置,是必须支出的合理费用。第二是清偿债务,若死者生前有债务存在,需要用遗产来偿还债权人的合法债权。只有在完成这些必要的扣除之后,才对剩余的遗产进行分配。
如果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例如农村集体组织成员,那么剩余的遗产就归其所在的集体所有制组织。这是因为集体所有制组织在一定程度上对成员有一定的保障和扶持义务,在成员去世且无继承人的情况下,遗产归集体所有制组织,有助于集体的发展和建设。
若死者不属于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剩余遗产归国家所有。并且国家会将这部分遗产用于公益事业。公益事业涵盖范围广泛,比如教育、医疗、环保等领域。将无主遗产用于公益事业,能够让这部分财产发挥更大的社会价值,促进社会的公平与进步,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