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遗产分配需先确定遗产范围,有遗嘱的按遗嘱分配,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均等分配,但特殊情况可不均等。
要明确房屋拆迁遗产的范围。如果被拆迁房屋是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那么因拆迁获得的补偿利益,如拆迁补偿款、安置房等,都属于遗产范畴。若该房屋是共有财产,需先进行析产,分出属于被继承人的部分作为遗产。
分配方式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若被继承人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应按照遗嘱内容分配遗产。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充分体现了被继承人对自己财产的处分意愿。例如,遗嘱中明确指定某一继承人继承全部拆迁补偿款,那么其他继承人就不能再对该款项主张权利。
当没有遗嘱时,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配。法定继承的顺序为: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在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也存在特殊情况可以不均等分配。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比如,某继承人因残疾没有劳动能力且生活困难,在分配遗产时应适当多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相反,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如果继承人之间能够协商一致,也可以不按照上述原则分配遗产,自行达成分配协议。房屋拆迁遗产分配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遵循法律规定和公平合理的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