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产离婚分割需区分公司性质等不同情况处理。若为有限责任公司,涉及夫妻一方或双方为股东的情形;若是股份有限公司等其他类型公司也有相应分割方式,通常要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充分考虑公司运营、其他股东权益等多方面因素。
在离婚时对公司财产进行分割,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需要根据公司的具体性质和实际情况来确定具体的分割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分割。如果夫妻一方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另一方不是股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三条规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如果夫妻双方均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确定各自的股权比例或者一方将股权转让给另一方,若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进行判决。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分割。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由于其具有较强的流通性,分割相对简单。如果是上市公司的股票,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分割股票数量,或者一方将股票变现后对价款进行分割。如果是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同样可以先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可以根据股份的市场价值等因素进行判决。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财产的分割。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离婚分割时,首先要确定公司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存在混同。如果能够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公司财产不参与离婚分割;如果不能证明财产独立,公司财产可能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在分割公司财产时,还需要注意保护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要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充分考虑夫妻双方对公司的贡献等因素,以确保分割结果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能平衡各方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