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所说的“重伤”,依照刑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伤害: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的;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
司法实践中,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个幅度内量刑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例如伤害的手段、行为人的主观故意程度、被害人的受伤情况、是否存在自首、立功等情节。如果行为人是临时起意,伤害手段相对不那么恶劣,且在事后积极对被害人进行救助、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等,可能会在量刑时适当从轻处罚。
如果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里强调“特别残忍手段”,比如使用硫酸等化学物质毁容、长时间折磨被害人等。“严重残疾”则要根据相关的伤残鉴定标准来认定,一般是指造成被害人身体严重功能障碍等情况。
对于未成年人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同时,如果存在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法定的免责事由,即使造成他人重伤,也可能不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量刑是一个综合考量多种因素的过程,需要依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