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房子的人户口可以落在多种地方,比如单位集体户、人才市场集体户、社区公共户、直系亲属处等。
在实际生活中,没有自有房产的情况下,户口的落户方式有多种选择。
单位集体户:对于一些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如果所在单位有集体户的设立,那么员工可以将户口落在单位集体户上。这种方式常见于国有企业、大型民营企业等。单位集体户方便员工解决户口问题,同时也便于单位对员工进行管理。例如,某大型国有企业为新入职的员工统一办理户口迁入单位集体户的手续,员工在工作期间户口就可以稳定地落在单位。
人才市场集体户:对于刚毕业的大学生或者一些流动人才来说,人才市场集体户是一个常见的落户选择。当毕业生被当地人才市场接收档案后,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将户口挂靠在人才市场集体户。这为人才的流动和就业提供了便利,使得他们在没有房产的情况下也能在当地拥有合法的户口身份。比如,一位毕业生在毕业后选择到外地工作,当地人才市场接收了他的档案,他便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人才市场集体户。
社区公共户:社区公共户是为了解决无房人员落户问题而设立的。当个人符合当地社区公共户的落户条件时,就可以将户口落在社区公共户上。社区公共户的设立体现了政府对居民落户需求的关注,保障了无房人员的基本权益。例如,一些城市规定在当地就业、居住一定时间且无自有房产的人员可以申请社区公共户。
直系亲属处:如果本人没有房子,但直系亲属在当地有房产,且直系亲属同意,那么可以将户口落在直系亲属的房产名下。这种方式基于亲属关系,为无房人员提供了落户的途径。比如,子女没有房子,父母在当地有房产,子女可以将户口迁入父母的房产处。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