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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恋爱为名骗取钱财算不算诈骗行为

2025-11-06 22: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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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温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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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恋爱为名骗取钱财一般算诈骗行为。如果骗取的财物价值达到当地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就会构成诈骗罪,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从法律角度来看,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在以恋爱为名骗取钱财的情形中,若一方在恋爱过程中,故意编造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使对方基于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且具有非法占有这些钱财的主观故意,那么这种行为就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例如,某人在与他人恋爱时,虚构自己生病急需钱治疗、家人遭遇意外需要资金周转等理由,让恋爱对象转账给予钱财,实际上这些情况并不存在,这就是典型的以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钱财。还有的人隐瞒自己已经结婚的事实,同时与多人恋爱,以各种借口向不同的恋爱对象索要钱财,这也是通过隐瞒真相的手段来实施诈骗。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构成诈骗,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一方面要考量行为人是否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可以从其获取钱财后的用途来判断。如果将骗取的钱财用于挥霍、赌博等,而不是用于其所说的正当用途,就更能体现其非法占有的故意。另一方面,还要看骗取财物的数额是否达到当地规定的诈骗罪立案标准。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立案标准也有所差异,一般来说,数额较大的标准通常在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

一旦认定构成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所以,以恋爱为名骗取钱财,是很可能被认定为诈骗行为并受到法律制裁的。

以恋爱为名骗取钱财算不算诈骗行为(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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