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获利1000元,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但需结合其他情节综合判断。若其他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
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对于“情节严重”,《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多种情形,其中包括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等。
从获利角度看,获利1000元未达到“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这一标准,但不能仅依据获利金额来判断是否构成犯罪。如果存在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支付结算金额达到二十万元以上等其他符合“情节严重”的情形,依然会构成帮信罪,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若不存在其他符合“情节严重”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全案的各种情节,如行为人主观故意的程度、对上游犯罪的参与程度、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来准确判断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如何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