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履行合同约定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在某些情形下可能还会构成违法行为甚至犯罪行为。
从法律层面来看,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一方拒绝履行合同约定时,这显然违背了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构成违约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违约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多种,比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违约方还需要支付违约金。例如,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卖方拒绝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条件交付房屋,买方有权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交付房屋,或者要求卖方赔偿因违约给自己造成的损失,如房价上涨导致的差价损失等。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拒绝履行合同约定的行为可能不仅仅是违约这么简单,还可能上升为违法行为。比如在涉及金融诈骗类的合同中,一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这种拒绝履行合同的行为就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合同诈骗罪。
在一些涉及公共利益或者具有特殊监管要求的合同中,拒绝履行合同约定可能违反相关的行政管理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例如,在一些环保项目合同中,企业拒绝履行环保治理的合同义务,可能会面临环保部门的处罚。所以,拒绝履行合同约定的行为在一般情况下是违约行为,但在特定情形下可能会涉及违法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