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欠付工程款金额查不清时,可通过协商确定、进行工程造价鉴定、收集相关证据走法律程序等合法方式处理。
当发包方欠付工程款金额查不清时,有多种合法途径来解决这一问题。可以尝试与发包方进行协商。协商是一种较为温和且成本较低的解决方式。双方可以重新核对相关的工程文件,如施工合同、工程变更单、验收报告等,看能否就欠付工程款的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在协商过程中,承包方应积极主动地提供自己所掌握的资料,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进行工程造价鉴定是一个重要的方法。承包方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申请,由专业的鉴定机构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鉴定机构会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实际的工程情况进行评估。在选择鉴定机构时,要确保其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良好的信誉。在鉴定过程中,双方都需要配合提供相关的资料,如施工图纸、材料采购发票等,以便鉴定机构能够准确地进行鉴定。
收集相关证据并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也是关键的途径。承包方要尽可能收集与工程相关的所有证据,包括合同、发票、付款凭证、施工日志、往来函件等。这些证据可以证明工程的实际情况以及发包方的付款情况。承包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根据合同约定申请仲裁。在诉讼或仲裁过程中,法院或仲裁机构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鉴定结果来认定发包方欠付工程款的金额。
还可以借助行业协会或相关部门的力量。有些行业协会会提供调解服务,帮助双方解决纠纷。相关部门也可能会对工程领域的纠纷进行协调和监管。通过这些途径,也有可能促使发包方与承包方就欠付工程款金额达成合理的解决方案。在发包方欠付工程款金额查不清的情况下,要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