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对于过失火灾的处罚有明确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会面临相应的治安处罚。
这种处罚的设定是基于多方面的考虑。从社会危害角度来看,虽然过失引发火灾的主观恶意相对较小,但火灾本身会对公共安全、公私财产造成严重的损害。例如,一场小型的过失火灾可能烧毁居民的房屋,导致人们失去居住场所,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如果发生在企业,可能会破坏生产设备、原材料等,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进而影响当地的经济发展。
对于“情节较轻”的判断,通常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比如火灾发生后,行为人是否及时采取了有效的灭火和救援措施,是否积极配合消防部门的工作,火灾造成的实际损失大小等。如果行为人在发现火灾后,立即拨打了火警电话,并积极组织周围人员进行灭火,火势很快得到控制,且造成的损失较小,那么就可能被认定为情节较轻。
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中,公安机关会根据实际情况,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罚。这既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也保证了处罚的公正性和合理性。通过这种处罚措施,一方面是对过失引发火灾行为人的一种惩戒,另一方面也是对社会公众的一种警示,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要注意消防安全,避免因疏忽大意而引发火灾事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