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执行标准的食品,通常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处罚方式包括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罚款,情节严重的,还会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下罚款。但如果食品没有执行标准不属于瑕疵范畴,而是涉及违反食品安全标准等情况,处罚会更为严重。
一般情况下,若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对于一些特殊食品,如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若没有执行标准,处罚力度往往更大。因为这些食品的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特定人群的健康。相关部门在查处时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根据具体情节和危害后果进行判定和处罚。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还会要求企业立即停止生产销售无执行标准的食品,召回已上市的相关产品,以消除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如果因无执行标准的食品导致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害的,生产经营者还需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四十四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