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办理封存是指单位与职工中断工资关系(但仍保留劳动关系)致使住房公积金缴存中断,其住房公积金账户无法转移且又不符合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时,中断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予封存。
在实际生活中,当职工与单位之间的工资关系暂停,但劳动关系依旧存续时,就会涉及到住房公积金封存的情况。例如,职工因离职、停薪留职等原因,暂时停止了工资发放,单位也就不再为其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此时就需要办理公积金封存手续。
封存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护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权益。即使职工暂时不缴存公积金,其账户内的资金依然存在,并且会按照规定计算利息。这样,当职工后续满足一定条件时,仍可以继续使用公积金账户内的资金,比如用于购房、租房、偿还房贷等。
办理封存的流程通常是由单位负责操作。单位需要填写住房公积金封存清册,将职工的相关信息录入其中,然后提交给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会将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封存处理。
封存后的状态下,职工的公积金账户处于静止状态,不能进行正常的汇缴业务,但可以办理转移等业务。当职工恢复与单位的工资关系后,单位应办理住房公积金启封手续,将职工的公积金账户恢复正常缴存状态。
封存的影响对于职工来说,在封存期间,一般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如果符合提取条件,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依然可以按照规定办理提取手续。住房公积金封存是一种保障职工权益的管理措施,在职工职业状态发生变化时起到了过渡和保护的作用。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