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抵押物构成盗窃罪。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抵押物虽然在抵押期间其所有权归属可能存在一定特殊性,但它仍然属于公私财物的范畴,符合盗窃罪的犯罪对象要求。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明确规定了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和处罚标准。抵押物具有经济价值,无论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抵押物,都代表着一定的财产权益。当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将抵押物盗走时,其行为已经满足了盗窃罪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和“秘密窃取”的构成要素。
从司法实践角度分析,即使抵押物处于抵押状态,所有权人对抵押物的权利受到一定限制,但并不意味着其丧失了对抵押物的所有权。例如,甲将自己的汽车抵押给乙,在抵押期间,汽车的占有权暂时归乙,但甲仍然拥有所有权。如果甲趁乙不备将汽车偷偷开走,这种行为本质上就是通过秘密手段非法转移了抵押物的占有,使得乙的债权面临无法实现的风险,同时也侵害了乙基于抵押合同所享有的合法权益。
盗窃抵押物的行为还可能引发一系列的法律后果和社会问题。它破坏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和信用体系,使得抵押权人遭受经济损失。对于这种行为,司法机关会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结合抵押物的价值、犯罪情节等因素,按照盗窃罪的相关规定进行定罪量刑。所以,盗窃抵押物是构成盗窃罪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