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碰擦处理流程一般包括立即停车、现场处理、报警与报备保险公司、认定责任、协商或申请调解、理赔等步骤。
立即停车。当发生机动车碰擦事故后,应第一时间在安全的情况下将车辆停稳,避免造成二次事故。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车辆后方适当距离放置三角警示标志,特别是在高速公路等车速较快的道路上,警示标志放置距离要更远。
接着进行现场处理。仔细查看碰擦情况,确认是否有人员受伤。如果有人员受伤,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要注意保护现场,不要随意移动车辆和相关物品,以便后续交警和保险公司进行勘查。
然后报警与报备保险公司。拨打122报警电话,向交警说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碰擦情况等信息。并且在事故发生后的规定时间内(通常为24小时)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报案,告知事故详情。
之后是认定责任。交警到达现场后,会根据事故现场的勘查、当事人的陈述等情况,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确定赔偿责任的重要依据。
再就是协商或申请调解。如果双方对责任认定无异议,可以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若协商达成一致,签订赔偿协议。若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交警部门进行调解。
理赔。根据责任认定和协商结果,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准备好相关的理赔材料,如事故责任认定书、驾驶证、行驶证、维修发票等。保险公司在审核材料无误后,会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整个处理过程中,要保持冷静和理性,按照规定的流程操作,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